三门江国家森林公园医护人员招聘简章
因森林公园安全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由柳州市三门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护人员2名,具体要求及薪酬待遇如下:
一、岗位要求
(一)医护人员须具备专业资格和一定的临床经验,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二)性别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
(三)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
(四)服从单位临时性的工作安排;
(五)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可优先考虑。
二、工作内容
(一)在园区为游客和员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二)负责受伤游客或员工的简易救治,以及对突发病情采取急救措施;
(三)对受伤游客或员工护送,护送需送医院进一步治疗的伤病员,并悉心照顾患者;
(四)定期对药品和医疗设施的检查,预防药品过期及医疗器械发生故障;
(五)对园区活动现场驻守,提供及时医疗救护服务。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8年1月5日-1月31日(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柳州市三门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办公室 (三)报名方法:采取自愿报名原则,应聘人员登录广西·柳州人才网下载打印:《2017年三门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应聘诚信承诺书》(附件2),如实填写个人报名应聘信息,将报名表、诚信承诺书送达柳州市三门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办公室或将表格发送到我管理处办公室邮箱(smjslgy_bgs@163.com;注明应聘岗位),经过材料初审后,电话通知面试时间。
四、考核
依据面试结果和招聘条件中规定的优先条件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五、公示与录取
根据资格审查、面试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由三门江森林公园管理处发放《三门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招聘岗位性质、人数及薪酬
(一)本次招聘为编制外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工资待遇按柳州市《关于市本级社会公共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柳人社发〔2012〕67号)文件规定有关待遇执行。
(二)本次计划招聘2人。
(三)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按柳州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发放),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一年一聘。 七、联系方式
电话:0772-2043693,联系人:小胡 、小谭,
地址:柳州市桂柳路168号。
柳州市三门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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