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江国家森林公园森林消防半专业队员招聘简章
因森林公园防火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由柳州市三门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森林消防半专业队员10名,具体要求及薪酬待遇如下:
一、岗位要求
(一)仅限男性,柳州市市区常住户口;
(二)服从组织领导、听从指挥、责任心强、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身体健康,两眼裸眼视力4.0以上,身高160cm以上,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五)年龄在18-30周岁;
(六)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有体育特长、有森林消防工作经历者或持有B1以上驾驶证的人员可优先考虑。
二、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职责是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扑救森林火灾以及其他相关工作。具体工作由管理部门根据岗位要求统一安排。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8年1月5日-1月31日(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柳州市三门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办公室
(三)报名方法:采取自愿报名原则,应聘人员登录广西·柳州人才网下载打印:《2017年三门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应聘诚信承诺书》(附件2),如实填写个人报名应聘信息,将报名表、诚信承诺书送达柳州市三门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办公室或将表格发送到我管理处办公室邮箱(smjslgy_bgs@163.com;注明应聘岗位),经过材料初审后,电话通知面试时间。
四、考核及体检
(一)考核:依据面试结果和招聘条件中规定的优先条件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对体检不合格的,可按同样办法从原淘汰人员中择优补录。
(二)体检:体检工作由三门江公园管理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与录取
根据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由三门江森林公园管理处发放《三门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招聘岗位性质、人数及薪酬
(一)本次招聘为编制外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工资待遇按柳州市《关于市本级社会公共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柳人社发〔2012〕67号)文件规定有关待遇执行。
(二)本次计划招聘10人。
(三)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按柳州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发放),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一年一聘。 七、联系方式
电话:0772-2043693, 联系人:小胡 、小谭,
地址:柳州市桂柳路168号。
柳州市三门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