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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要闻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在鹿寨县获救

发布日期:2018-01-12 来源:鹿寨县林业局 作者:何清源

    

    

 

    

  2018年1月8日,鹿寨县林业局成功救助一只猫头鹰。据介绍,这只猫头鹰是一名好心市民在回家的公路旁发现的,当时心想它停留一会儿就会飞走,但观察几分钟后它还是停留在原地不动,怀疑它是不是受伤。因知道猫头鹰属于野生保护动物不能随便饲养,便及时将它送到野保站。在接收这只猫头鹰后,野保站工作人员立即对其进行了身体检查。经初步检查,这只猫头鹰无受伤痕迹。鹿寨县林业局于第二天天气好转后,将其送至林区密集地,放归大自然。(供稿人:何清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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