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基本知识一
第一章:林业基础理论
林火基础理论主要阐述林火的性质、林火燃烧现象、林火行为,林火发生发展的基本规律以及林火与环境因子之间的相关性,它是阐述林火预防和扑救的基础。
第一节 森林燃烧
1、森林燃烧
森林燃烧也就是林火,是自然界中燃烧的一种现象。森林中的可燃物,在一定温度的作用下,快速与空气中的氧气结合,发光发热的化学物理反应,称为森林燃烧。
森林燃烧分为有焰燃烧和无焰燃烧。
(1)有焰燃烧:在点燃后,能挥发出大量的可燃性气体,产生火焰,也称为明火。
(2)无焰燃烧:在燃烧时,不能挥发出足够的可燃性气体,不产生火焰,也称为暗火。
2、森林燃烧必须具备三个要素
即森林可燃物、氧气和一定温度(即:热源或称火源)。三者构成燃烧三角。如果缺了其中任何一项燃烧就会停止。
3、林火的两重性
林火具有害和有益两重性,火可以造成资源的破坏,可以造成动植区系的破坏,可以引起水土流失,污染大气等。但火可以维持生物的多样性,可以维持景观的多样性,可以改善某些动植物的生存条件,可以提高土地的肥力,促进植物生长、开花、结果、产脂、更新等等。我们要限制火对森林有害的一面,利用火对森林有利的一面。
(1)森林火灾,失去人为控制,在森林中自由蔓延和扩展,对森林、生态环境、人类生命财产带来一定危害和损失的森林燃烧称为森林火灾。
(2)计划烧除。计划烧除就是在人为控制下,在指定的时间、地点,为达到预期的森林经营目的有计划的用火。
第二节 林火发生的三个条件
林火发生必须具备3个条件,即:森林可然物,火险天气和火源。
1、森林可燃物
森林可燃物是林火发生的物质基础。
2、火险天气
在森林可燃物和火源具备的情况下,林火能否发生主要取决于火险天气,一般来说,火险天气也就是有利于发生森林火灾的气候条件,如气温高、降水少、相对湿度小、风大、长期干旱等。
3、火源
火源是发生林火的关键因素,分为自然火源和人为火源两大类。在通常情况下,发生林火的最低能量来自森林的外界。可燃物温度升高达到燃点而引起自然(如泥炭自然)的情况是十分少见的。
(1)自然火源。自然火源有雷击、火山爆发、陨石坠落和可燃物自燃等。
(2)人为火源。人为火源是林火发生的主要火源。有生产性火源和非生产性火源。人为火源引发的林火在世界各国都占有很大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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