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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园与自然保护区

2015年广西湿地保护法规培训班在柳州举行

发布日期:2015-07-15 作者:产业科 黎杰

 

 

 

深居俯夹城,春去夏犹清。78日至10日,2015年广西湿地保护法规培训班在柳州市柳州宾馆举行,全区各市林业局、国家级湿地公园负责人和技术骨干等共57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湿地是极其重要而特殊的生态系统,被誉为“地球之肾”和“天然物种库”,但当前我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还十分薄弱,存在着许多问题,而且湿地资源在逐年减少,因此加强湿地保护刻不容缓。加强湿地立法是保护、遏制湿地减少、合理利用湿地资源和强化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需要。2015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颁布实施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自治区林业厅此时举办广西湿地保护法规培训班有着深远而又迫切的需要。

广西湿地总面积为75.43万公顷,占全区国土面积的3.2%,居全国第二十位,居西部省区第七位。柳州市湿地斑块991块,面积42108.1公顷,占全市国土面积2.3%

此次培训班,除邀请了广西大学、南京大学教授讲课外,自治区林业厅保护站黄永站长也亲自授课。黄永站长分别从湿地保护立法、湿地保护与生态文明、划定和监管湿地生态红线、湿地保护相关法规政策应用等四个方面,用生动的案例为学员们授课讲解,得到了学员们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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