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分为以下五类:
1.防护林
以防护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丛,包括水原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牧场防护林,护岸林,护路林;
2.用材林
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
3.经济林
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为主要目的的材木;
4.薪炭林
以生产燃料为主要目的的林木;
5.特种用途林
以国防、环境保护、科学实验等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