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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关于做好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23

各县(区)林业局、农林水利局和社会事务局: 

  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全国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林造发〔201436号)和《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开展全区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桂林营发〔201479号)文件要求,我局于2014年至2016年组织开展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好我市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时间开展实质性林业有害生物调查 

  本次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的主要目的是在全面掌握已知的林业有害生物种类分布、发生危害范围、危害程度的基础上,尽可能较全面地调查到未知的(即未记录或未监测)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潜在危害的新病虫种类、分布、发生、危害情况。强调要把常规测报数据和专项调查数据结合起来,形成完整的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材料。3-10月份是我市林业有害生物主要发生季节。各有关单位要尽快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开展实质性调查,以免延误时机。 

  二、普查范围 

  普查范围是柳州市管辖的66区及辖区内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 

  三、普查对象 

  森林、荒漠(含石漠化)和湿地三大生态系统的防护林、用材林、国灌林(灌木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竹林、名木古树、四旁绿化树木、花卉、苗木、种实、果品、木材及其制品的生产和经营场所等。重点调查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区、以及对外引种数量较大的县区。 

  四、各县(区)积极筹集资金,独立组织完成本辖区内外业普查工作 

  去年底我市已经完成招标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内业技术支撑单位工作,中标单位为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举办的广西虎甲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公司(技术支撑单位联系人:黄志平,联系电话:13768872678)。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普查工作。要按照《全国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技术方案》和《广西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方案》、《广西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技术方案》、《柳州市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普查外业调查工作,按时完成外业调查,确保在2016年底前高质量完成我市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本次调查经费可以从历年收取的检疫费或育林金、森林植被恢复费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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